針對近來不少央企“負面新聞”較多,日前,國資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將適時出臺有關文件,指導中央企業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聞發布制度建設工作。
一段時間以來,豪華吊燈、團購房等新聞,不僅引起輿論關注,也對央企形象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損害。
這些問題,有的確有其事,有的則是由于新聞報道存在誤差或者外界不了解情況而產生的。不論哪種情況,面對社會輿論都應及時回應,有問題坦承問題,有誤解消除誤解。這一方面是為了滿足公眾的知情權,另一方面也是為了把負面新聞的影響或對企業造成的危害減少到最低程度。
國有企業特別是央企,也是公眾企業。除了涉及企業經營秘密的一些信息不宜公開外,企業經營狀況的大部分信息尤其是與公眾利益密切相關的信息,應該向社會公開。但現在,有的央企在這方面做得并不到位。例如,多家央企雖然設有自己的新聞發言人,然而一旦遇到具體問題,卻往往難覓影蹤。這說明,很多企業沒有把新聞發布納入企業的危機管理,不能及時回應外界對企業的質疑。這可能是公眾對國企尤其是央企產生誤解的一個重要原因。
縱觀近年來社會對央企的種種質疑,并不完全在于被質疑的問題本身,還因為一些央企作為國有企業,未能充分發揮榜樣作用,沒有讓公眾感受到其回饋社會、服務社會的誠心。
一個社會之所以需要國有企業,主要是通過它們向社會提供其他企業不愿提供或不能提供的產品和服務,而這些產品和服務在公眾的生活中又是不可缺少的。央企是國民經濟的骨干和中堅力量,國家對它們進行政策和資源上的扶持,因而央企理應更多地承擔社會責任,在服務社會、反哺公民的責任上不能缺位。